事件通知

首页 » 事件通知 » 正文

关于给予宋伟等同学处分决定

发布时间:2018-10-23阅读数:

     

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员工工作文件

2018〕第71号

关于给予宋伟等同学处分决定

16020642班员工宋伟本周早签到中无故缺勤一次, 16020841班员工伟、高佳乐在早签到中无故缺勤二次16020841班员工郭洪麟、邵博,16020842班员工王君文在早签到中无故缺勤三次16020841班员工吕博宇、樊至朗在早签到中无故缺勤五次

张嘉伟17160342班员工,杨青霖、安睿博、侯永鹏17160343班员工4名员工无视学校规章制度,在1010日《电工基础》课程中无故旷课。

宋齐、韩文晟、王龙祥、杨耕胤、张宏宇、杜晓虎、郝瑞源、王松华、杨盼望、卢庆豪、吴家威、钟敦吉、郝林强、谭雨、周曾志17160141班员工,房晓宇、李琛、张志颖、王鹏博、张景熙、宋健、李鹏浩17160142班员工,贺国庆、靳广杰17160341班员工在本周早操中无故缺勤一次

杜正男17160344班同学,本周夜不归宿一次。

以上39名同学违反了校规、校纪,在员工中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。为严肃校纪,教育本人,根据能源动力工程学院《关于规范院级处分的意见》相关规定,其中给予张嘉伟、杨青霖、安睿博、侯永鹏(旷课2学时+不交检讨)同学院级严重警告处分张嘉伟、杨青霖、安睿博、侯永鹏(旷课2学时+不交检讨)同学院级严重警告处分宋齐、韩文晟、王龙祥、杨耕胤、张宏宇、杜晓虎、郝瑞源、王松华、杨盼望、卢庆豪、吴家威、钟敦吉、郝林强、谭雨、周曾志房晓宇、李琛、张志颖、王鹏博、张景熙、宋健、李鹏浩贺国庆、靳广杰本学期早操累计缺勤1次)24名同学院级通报批评。希望广大同学以此为戒,自觉遵守校规校纪。宋伟本学期早签到累计缺勤1次)等同学院级通报批评给予李伟、高佳乐院级警告处分本学期早签到累计缺勤2次);给予郭洪麟、邵博、王君文(本学期早签到累计缺勤3次)院级严重警告处分;给予吕博宇、樊至朗本学期早签到累计缺勤5次)等同学院级记过处分;杜正男(本学期累计夜不归宿一次)院级严重警告一次。希望广大同学以此为戒,自觉遵守校规校纪。

注:此文件公示三天,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及时联系李清岩老师(电话:3922105)。

 

 

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员工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10月19